一卡通使用规定

 

图书馆自2010年9月开始废除原来的旧借书证,借阅图书一律使用校园一卡通。现将校园一卡通的使用规定公布如下:

1、凡持有本院发放的一卡通用户都自动成为图书馆的读者,可凭一卡通直接在本馆办理图书借还手续。

2、读者初次使用一卡通,如果无法正常使用,请到学院教育信息技术中心申请核对;一卡通的遗失、补办由学院教育信息技术中心负责。

3、读者到图书馆网站办理查询借阅信息、续借、预约等业务,都会自动链接到校园网的统一身份认证平台,首次登录密码默认为身份证后六位,请及时更改密码。如果不能正常使用,请到学院教育信息技术中心办理。

4、一卡通不得覆盖任何贴纸,要保证照片和卡号清晰可见,否则,图书馆有权拒绝接受使用。

5、一卡通不得借给他人使用,否则,造成丢书、赔书、滞还罚款等违章均由卡主自己负责。

6、违章罚款一律使用一卡通扣费,请读者及时核对账务信息,离开借还台后不予更改。

7、凡在本馆办理了一卡通中图书馆功能的暂停使用,如需恢复只需在本馆技术部办理即可。其它原因造成的一卡通暂停使用,如需恢复请到学院教育信息技术中心办理。

8、没有一卡通、暂时在本院工作或学习且离校时需按规定办理离校手续的师生,可以持主管部门证明到图书馆办理临时借书证,并交纳小一寸彩照一张、工本费三元;

9、其它申请办理图书馆临时借书证者,需出示图书馆分管院长批示,并交纳押金两百元、小一寸彩照一张、工本费三元才能办理临时借书证。

10、一卡通持有者必须自觉遵守学院一卡通发放部门的相关管理规定,进入图书馆必须自觉遵守本馆的读者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