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读者入馆须知

  

校园一卡通使用管理规定

  

文献借还管理规定

  

图书馆文献采购管理规定

  

二级单位文献采购与管理办法

  

关于捐赠图书的管理规定

  

存包柜使用管理规定

  

严禁霸位的管理规定

  

设备管理规定

  

勤工助学工作管理规定

  

志愿者服务管理规定

  

有偿服务收费标准

  

安全防范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公共卫生管理条例

 

读者入馆须知


1、图书馆是师生员工阅读文献、获取信息的公共场所,进馆读者应注意言谈举止文明礼貌,共同维护图书馆的借阅秩序和读书环境。


2、所有读者凭学校统一发放的一卡通进馆;非本校内读者进入图书馆,应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有效证件,经同意并登记后方可入馆。


3、凡衣冠不整、穿背心、裤衩、拖鞋、钉鞋者一律不得进入本馆,所有入馆读者请尽量放轻脚步,减少噪音。


4、请爱护本馆书刊和家具设备,不得随意涂画、刻划、搬移、挪用。严禁破坏。


5、请保持馆内安静,禁止大声喧哗。进入图书馆应自觉将手机设为振动,以免影响他人阅读。


6、请保持馆内清洁,不得随地吐痰以及乱扔纸屑、果皮、饮料瓶等,严禁在阅览区内用餐。


7、注意防火安全,严禁在馆内吸烟,严禁携带违禁物品入馆,严禁触碰大楼内任何消防设施,违者纪律处分,造成事故,追究责任。如遇紧急情况,请服从工作人员统一指挥,有秩序的安全撤离。


8、图书馆为全开放式格局,所有读者可自由携包进出。因此,如遇防盗仪报警,请自觉配合工作人员检查,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9、本馆提供的书包柜可免费存放私人物品,但证件、钱物等贵重物品请随身保管,如有遗失,责任自负。禁止在书包柜内隔夜存放各种物品,图书馆定期清理,违者按0.2元/天罚款。


10、请自觉遵守图书馆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协助工作人员共同营造良好的阅读氛围。


 

校园一卡通使用管理规定


1、凡持有本校发放的一卡通用户都自动成为图书馆的读者,可凭一卡通直接在本馆办理图书借还手续。


2、读者初次使用一卡通,如果无法正常使用,请到学校教育技术中心申请核对;一卡通的遗失、补办由学校教育技术中心负责。


3、读者到图书馆网站办理查询借阅信息、续借、预约等业务,都会自动链接到校园网的统一身份认证平台,首次登录密码默认为身份证后六位,请及时更改密码。如果不能正常使用,请到学校教育技术中心办理。


4、一卡通不得覆盖任何贴纸,要保证照片和卡号清晰可见,否则,图书馆有权拒绝接受使用。


5、一卡通不得借给他人使用,否则,造成丢书、赔书、滞还罚款等违章均由卡主自己负责。


6、违章罚款一律使用一卡通扣费,请读者及时核对账务信息,离开借还台后不予更改。


7、凡在本馆办理了一卡通内图书借还功能的暂停使用,如需恢复只需在本馆信息技术部办理即可。其它原因造成的一卡通暂停使用,如需恢复请到学校教育技术中心办理。


8、没有一卡通、暂时在本校工作或学习且离校时需按规定办理离校手续的师生,可以持主管部门证明到图书馆办理临时借书证,并提交小一寸彩照一张。


9、其它申请办理图书馆临时借书证者,需出示图书馆分管校长批示,并交纳押金两百元、小一寸彩照一张、工本费三元才能办理临时借书证。


10、一卡通持有者必须自觉遵守学校一卡通发放部门的相关管理规定,进入图书馆必须自觉遵守本馆的读者管理制度。


 

文献借还管理规定


1、本馆设两个借阅书库。第一借阅书库收藏A—H类的图书,重点收藏心理学、社会学、政治法律、经济、文化教育以及语言类图书;第二借阅书库收藏I—Z类的图书,重点收藏文学、历史地理、计算机、科普读物以及综合类图书,两书库实行藏、借、阅、参、咨一体化和人、机、书一体化的全开架服务。


2、读者在馆内阅览图书,严禁勾画和撕页,阅后请及时归还原架;如需借阅图书,请出示校园一卡通在前台办理借阅手续。


3、图书馆的字词典、百科全书、期刊合订本、现刊、报纸等一律不外借。随书光盘、MP3等视听资料不外借,可通过图书馆网站在线下载。


4、读者选好图书后应持一卡通到借还台办理借阅手续,不能外借的文献资料可在本馆复印,复印为有偿服务,A4纸0.1元/面。


5、读者借还图书时,请仔细检查图书是否有勾画、缺损现象,并及时告知借还台管理人员,否则,一律按损坏图书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6、外借图书册数及期限:


(1)教师、教辅人员及行政人员限借30册,借期150天,可续借一次,借期60天


(2)学生限借20册,借期31天,可续借一次,借期31天。


(3)其它人员(交付押金300元办证者)限借2册,借期30天,不可续借。


7、各种违章处理规定:


(1)外借图书超期处理规定:


外借图书超期者,每天每册按0.20元交纳罚金。读者已有超期图书且未办理罚款手续的,系统自动设定暂停借阅。超期天数的计算以系统计算为依据,寒暑假借还书超期以图书馆的通知为依据。教职工出差、培训以及学生外出实习,均应先还清所借图书,否则逾期仍按以上规定处理。


(2)丢失图书处理规定:


读者丢失图书,应及时到图书馆办理挂失,并尽可能自己购买同版本图书赔偿,只加收文献加工费5元。如无法购买到同版本图书赔偿,均按以下标准执行(只在正常工作日时间办理):


年代、文献类型赔偿规定
1980年以前的中文图书按原书价20倍赔偿
1980-1990年中文图书按原书价10倍赔偿
1991-2000年中文图书按原书价6倍赔偿
2001年至今的中文图书按原书价2-5倍赔偿
外文原版图书按原书价10-20倍赔偿
字词典、百科全书等工具书按原书价5-10倍赔偿
多卷书、丛书可按分卷册购买赔偿,赔偿规定参见以上相关条款;若无法购买分卷册,则按全套书价的2-5倍赔偿
珍本、孤本按原书价20倍赔偿
期刊合订本中文期刊按合订价的3-5倍赔偿;外文期刊按合订价的5-10倍赔偿


(3)损坏图书处理规定


①凡有圈点、批注、涂画等污损图书行为及撕页行为的读者,按“实际污损页数×2元”交纳罚金;


②凡污损图书严重且无法继续流通的,按丢失图书处理办法赔偿。


(4)偷窃图书的处理规定:


凡偷窃图书者,除追回原书外,按遗失图书的处理办法处罚再追加50%的罚款,并报学院主管部门作出警告、记过、留校察看、退学甚至开除等处分。


8、所有读者必须自觉遵守本馆其它有关管理规定,共同维护图书馆良好的阅读环境。


 

图书馆文献采购管理规定


图书馆文献资源建设是衡量图书馆办馆水平的重要标志,也是高校教育、教学、科研活动的基本保障。为了加大文献资源建设力度、进一步规范文献采购的流程,特制定本规定。


1、文献采购的总方针


根据学校的办学层次、专业设置、师生的阅读需求,及时掌握出版发行动态,迅速、准确地收集、采购、交换各种文献资源,以满足学校本科办学层次的教学需要为总原则,以专业教学和重点专业课程建设的需求为主,坚持以学生能力培养为中心的原则,注重采集相关学科、交叉学科、新兴学科以及针对学生全面素质教育方面的文献资料。有计划地合理使用经费,科学设置纸质文献与电子文献的采购比例,建设具有本校特色的能适应教学和科学研究工作需要的文献资源体系。


2、各类文献采购的原则


2.1图书的采购:采购人员应深入了解学校各专业设置、科研方向、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等,注意收集文献利用情况的反馈信息。新书的出版年限原则上不超过1-3年,复本数不超过3册;特价书的出版年限原则上不超过5年,复本数不超过3册;单价60元以上100元以下的文献采购2册,单价在100元以上的文献只订购1册,参考工具书及外文(影印版)1-2册。对于文学类、人物传记类、普及类读物可适当放宽出版年限。图书的开本不能小于32开。


2.2报刊的采购:原则上续订原有的馆藏核心报刊和常用报刊,以保证报刊的连续性。对于新增订报刊、拟停订报刊,应根据读者阅读需要并征求有关专业教师意见后,再确定增删。对于高价中外文报刊,应严格把关。


2.3电子文献的采购:电子文献采购应与纸质文献相辅相成,避免资金的浪费。有载体的电子文献(如光盘、磁带、音像资料等)应参照纸质文献采购原则进行。借助网络设备使用的电子文献的采集,应做专门的市场调研,经过免费试用一段时期后,对读者利用率较高的电子资源方可引进。引进后的阅读系统应保持相对稳定、持续发展,所采购更新的电子资源应与引进的系统相吻合。


3、文献采购的合同签订


3.1由图书馆根据学院发展规模及馆舍物理条件,提交文献采购年度计划与预算(包括图书、报刊、电子资源等),经分管校长、董事长批准后,由物资设备处通过公开招标或邀标的方式,确定年度候选供应商。由图书馆与物资设备处共同对候选供应商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公司资质、图书配备情况、服务质量等,共同提交考察报告,学院根据考察报告确定供应商。


3.2图书与电子资源采购的合同签订由物资设备处负责。


3.3对于每年一度的报刊订阅,原则上必须通过当地邮局统一办理订阅。全校的报刊订阅目录由图书馆报分管校长批准后,根据图书馆提供的投递服务要求,由物资设备处负责与邮局签订合同及签订投递服务协议,以确保报刊的及时准确投递。特殊需邮购或通过代理商订购的学术期刊,应请示分管校领导批准后再报物资设备处采购。


4、文献采购的过程及方式


4.1物资设备处负责与供应商洽谈文献采购合同,与图书馆共同进行采购总量的分配、采购计划的执行。


4.2图书馆以现场采购为主要采购方式,并定期组织专业教师参与现场采购,以确保专业用书的适用性。


4.3图书馆以收集书目信息预订为辅助采购方式,可通过Internet网上搜选新书出版信息,收集图书馆网页上读者推荐的书目信息,经过汇总查重后,以书面形式向合同单位发采购预订单。


4.4对紧急需求或特殊需求的图书资料可采取书店零购或教师自购方式,由图书馆进行数据加工。


5、文献采购的验收与入库


5.1图书馆每次采购完成后三个工作日内将采购数量、供应商向物资设备处报备,每月向物资设备处汇总采购、到馆图书数量,物资设备处设立专人负责跟踪图书采购进程。


5.2文献验收由图书馆与物资设备处共同进行,每批文献到馆后,由图书馆与物资设备处采取共同拆包或抽查的方式进行初步验收,包括文献质量、数据加工等。


5.3图书馆根据数据采集器的采购数据及预订单进行到馆文献的逐一验收。逐一核对其书名、书号、出版者以及单价、总价、复本等,依次确认到馆文献与配书清单是否完全相符。


5.4文献验收的复本数与年限标准:以图书的采购原则为验收标准。


5.5文献验收的质量标准:外表无污损、内部无残缺页,装帧质量较好。


5.6文献验收的加工标准:图书馆应根据采购合同所附的文献加工标准严格把关文献的加工质量。对于不符合本馆加工要求的图书应及时与供应商联系,要求重新加工至合格为止,问题严重的应予以无条件退回。


5.7文献验收的时间要求:图书馆对每批图书的验收周期视图书数量多少而定,原则上每人每天应完成50包图书的验收。


5.8文献验收后的资产入库:图书馆对符合本馆要求的文献验收后应及时上架入库,具体要求如下:


5.8.1中文图书:入库后图书馆必须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帐并打印汇总单,汇总单上必须由采购员、验收员、资产管理员签名确认,再交馆长签名确认、加盖图书馆公章,最后由资产管理员将汇总单与图书清单一起报物资设备处;


5.8.2英文、日文版图书:图书到馆后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拆包验收,并将验收后的书单交到物资设备处,验书单上必须由采购员、验收员、资产管理员签名确认,最后再由图书馆盖章、馆长签名确认;图书的数据加工、入库、上架按每人平均每天60册(无套录数据每人每天30册)计算完成时间,由专人负责检查跟踪完成情况并报物资设备处;


5.8.3其它小语种原版图书:图书到馆后十个工作日内应设法联系相关语种的老师或学生协助完成拆包、验收,并将验收后的书单交到物资设备处,验书单上必须由采购员、验收员、资产管理员签名确认,最后再由图书馆盖章、馆长签名确认;图书的数据加工、入库、上架按每人平均每天50册(无套录数据每人每天30册)计算完成时间,由专人负责检查跟踪完成情况并报物资设备处;;


5.8.4物资设备处在收到图书馆的对帐后在十个工作日内完成账目核对及资产报增手续,并将核对后的发票号、金额告知图书馆资源建设部,图书馆在三个工作日内应完成专业图书比例分析表,加盖图书馆公章后交物资设备处。


5.9凡不符合本馆要求的文献一律予以无条件退货,并在每批次的采购汇总单后附退书详细目录及退货原因。


 

二级单位文献采购与管理办法


1、总则


1.1为了最大限度地发挥各类文献资源的参考价值和使用效益,加强对文献资源的科学、规范、统一管理,特制订本办法。


1.2学校对各二级单位所需的文献采取“集中采购、分散存放”的原则,由校图书馆统一进行规范管理。


1.3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各二级单位的文献采购与管理。校级文献的采购与管理由图书馆和物资设备处负责,不纳入本管理办法。


2、报刊年度订阅


每年的报刊订阅工作由图书馆参考咨询部负责下发订单、汇总、报批。具体如下:


2.1报纸的订阅由党委宣传部统一配发,各二级单位原则上不再订阅报纸。如确属专业报纸,应报分管业务及分管财务的校领导审批后报图书馆。


2.2各行政教辅后勤单位可订阅期刊1-2种;各学院、直属系(部)每年订阅经费按年度预算经费审批额度执行,凡超过预算额度一律报分管业务及分管财务的校领导审批后报图书馆。


2.3各二级单位均不可订阅纯娱乐性报刊。


2.4各二级单位订阅的报刊应公开陈列,高效利用,自行保管。


3、零散购书报销


各二级单位自行购置的图书参考资料,如需报销,按如下规定执行:


3.1凡属科研课题专项经费购置的图书,无需到图书馆办理资产登记。如自愿送给图书馆保存,统一作捐赠图书处理。


3.2因参加学术会议或培训购置的图书资料,须在1个月内及时到图书馆办理资产登记手续,并且保证图书完好无损且有正式的发票,发票背面须有购书人签名和分管领导的签名。发票日期超过1个月的原则上不予办理入库。


3.3各二级单位所需要的专业图书,原则上通过荐购方式报图书馆统一采购。如确属急需图书,经过查重确认馆藏没有的,可自行采购。报销程序参照上述3.2条执行。图书复本已达3册的,原则上不予报销。


3.4所有购回的图书资料可委托图书馆代办财务报销手续。对缺页、残破、勾画、缺光盘等图书一律拒绝办理。


3.5图书馆对个人零星采购的图书可优先进行分编加工,并及时通知采购人办理相关借阅手续。


4、外文原版书采购


外文原版书的采购,均由图书馆参考咨询部负责联系各语种负责人,采取订单勾选、荐购或自购等方式,具体如下:


4.1订单勾选:每学期由图书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目录,按语种下发到相应教学单位勾选,各教学单位应组织相关老师认真勾选,并在规定时间内将订单返回图书馆。


4.2荐购:各语种教学人员可将所需的外文原版书目录提供给图书馆,须注明目录出处、采购方式、定价,以便图书馆与物资设备处及时联系办理。


4.3自购:各语种教学人员因公或因私出国,可购买适合太阳成集团tyc122cc师生使用的外文原版图书;如需借支购书款,按财务有关借支规定办理手续,所借支购书款应在1年内办理完相关手续;自购书的报销参照零散购书报销规定执行。


5、集体借阅户开通与管理


各二级单位因教学或工作的需要需长期借阅参考用书,可申请开通集体借阅户。具体如下:


5.1集体借阅户采取自愿申请原则,须到图书馆网站下载申请表,认真填写集体借阅户管理人的详细资料,报上级主管领导审批后,再到图书馆申请开通。


5.2行政教辅部门以处室为单位建立集体借阅户,科室不予建立;教学单位可开放至教研室。


5.3集体借阅户丢失损坏图书的赔付标准按图书馆借还管理规定执行,赔款办法可自行决定,并在申请表中注明;如无具体的赔款办法,则不予开通集体借阅户。


5.4集体借阅户所借图书应陈列在专柜中,有效利用。图书馆参考咨询部每学期末上门检查图书使用和保管情况。


5.5集体借阅户中的图书损坏或丢失,按申请表中的赔偿方案执行,10个工作日内必须完成赔付。否则,由图书馆将罚款清单交主管校领导审批后,报财务处强制执行,同时关闭集体借阅户。


5.6集体借阅户指定管理员离校时,集体户申报单位应及时通知图书馆,重新指定管理员,登记变更资料,办理图书资产移交手续。如因未及时通知而造成图书资产损失,均参照上述第(五)条执行;


5.7凡语言类阅读课教学所需的资料,可由任课教师到图书馆提出借阅申请,并在课后及时归还图书馆;如有任何图书资产损失,由任课教师个人赔付,按图书馆借还管理规定执行。


 

关于捐赠图书的管理规定


根据《普通高校图书馆管理规程(修订)》(教高【2002】3号)中第七章第三十三条的有关规定,高等学校图书馆可依法接受捐赠和资助。为了规范管理所有的捐赠图书及其它载体的文献资料,本馆特制定有关管理规定如下:


1、图书馆在工作日随时接受以个人或单位名义捐赠的图书资料,以补充馆藏;


2、外单位赠送给本校各行政、教学部门的图书资料,原则上应转赠图书馆统一入库,作为学校的固定资产。各行政、教学部门如有需要,可再按规定办理外借手续;


3、捐赠要求:


3.1所有捐赠图书的内容应符合大学生的阅读需求;


3.2所捐图书资料应完好无损,没有任何勾画、批注;


3.3所捐图书为多卷书,应保证卷册完整,不影响阅读;


3.4原则上不接受期刊捐赠(符合本院专业需求的期刊且年度卷册完整的除外);


3.5CD、DVD等音像视频资料应能够正常播放和使用;


3.6报纸一律不接受捐赠;


4、所有捐赠图书由本馆文献编目部负责接受、登记、分编;


5、所有捐赠的图书资料,登记时由图书馆加盖捐赠章,注明捐赠单位或个人姓名。年度捐赠图书累计达100册以上的可颁发荣誉证书。


 

存包柜使用管理规定


本馆实行全开架服务,为方便读者阅览,特为读者提供了免费存包服务,采取自助服务的方式,图书馆不负责任何管理赔偿责任。因此,请读者自觉遵守以下管理规定:


1、存包柜按顺序编号,由读者自行选用。图书馆不提供锁头、钥匙,请读者自备。


2、存包柜严禁隔夜存放任何物品,读者使用完毕,请自觉将存放物品取走,不要占用。否则图书馆有权卸掉锁头,以便提供给其他读者使用。


3、存包柜仅为读者临时摆放书包、笔记本等一般物品用,切勿存放现金、手机等贵重物品,丢失责任自负。


4、任何读者不得长期占用存包柜,图书馆将定期对存包柜进行清理,对未归还的存包柜,图书馆委派专人负责清理并登记内存的物品名称。读者凭有效证件到咨询总台领取物品,并按0.2元/天交纳罚款。


5、读者如因个人原因需阶段性使用存包柜,可到借还台办理租用手续,登记租用日期,按实际使用天数实行IC卡收费,每天0.1元。


6、办理租用存包柜的读者需遵守规定,不能在柜内存放贵重物品,应妥善管理好钥匙。


 

严禁霸位的管理规定


由于图书馆馆舍小、座位少,因此,霸位现象屡禁不止,尤其是考试阶段和空调开放使用时期,霸位现象更是普遍,严重影响了其它读者的公平阅读权利,读者一再呼吁图书馆能出台相关管理规定,严禁霸位。鉴于此,经图书馆馆务委员会讨论决定,对读者霸位现象严加管理,具体规定如下:


1、图书馆严禁读者使用各种物品霸位,因霸位遗失的物品责任自负。


2、图书馆每天定时检查、清理霸位,可能会影响短暂离座的读者,敬请理解。


3、对检查中发现的霸位物品一律清理至图书馆前台指定位置。凡是图书馆的图书,均在中午和晚上分两次集中处理归架;凡个人物品,均堆放在指定位置,由读者签字认领;每学期末仍然无人认领的物品一律作废品处理。


4、如因读者短暂离开而被清理的物品,请读者在第一时间内迅速到图书馆前台认领,并请给予理解和支持。


 

设备管理规定


图书馆设备包括承担纸质文献服务的家具设备、承担电子文献服务的存储设备、用于日常业务流程的计算机设备、各类管理软件等。随着图书馆的日益发展,设备与人员都在逐步增加,为规范管理、有效指导工作人员正确使用设备,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1、家具设备的使用管理规定:


1.1家具设备是图书馆的固定资产,是保证图书馆正常服务的重要物资条件,其配备既要保证质量,又要美观舒适,同时考虑与图书馆整体布局的和谐统一。


1.2阅览桌椅、书架、期刊陈列架、光盘柜等,是学校的固定资产,每年年底应进行资产盘点。各阅览区管理人员均有责任督促读者爱护,严禁乱刻乱划,防止不必要的人为损坏。如在使用中发现确属质量问题,应及时报馆办公室,将情况反馈给采购部门处理。如长期使用后出现损坏,应及时报修。


1.3各办公室工作人员的办公家具按学校规定的标准配置,使用者是其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各部门主任也有责任督管员工爱护家具设备。


1.4对确实无法维修、使用的家具设备,报本馆资产管理员登记,经馆长签批后上报资产科,同时,按规定重新申请采购新的家具设备。


1.5如因人为因素造成的家具设备损坏,按学校资产科的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2、计算机设备的使用管理规定:


2.1全馆计算机由本馆信息技术部统一调配、编号、定位,并做好详细记录,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换或互换使用计算机。


2.2爱护设备,经常清理计算机表面灰尘,发现故障应及时通知技术部人员,不得擅自打开主机机箱修理。


2.3不得在计算机上摆放物品,不能靠近机器吃零食,以防细小物件落入机器缝隙,影响使用。


2.4检索用机、电子阅览室用机以及工作站点的应用软件均由技术部统一配置。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对配置进行更改,更不允许擅自对计算机加密。


2.5应经常性对计算机进行病毒清理工作,尽量减少与工作无关的应用软件的下载,保证计算机设备和图书馆局域网的正常运行。


2.6人为损坏、拆卸计算机配件,按公司资产管理处有关管理规定追究责任。


3、网络设备、服务器及存储设备的管理规定:


3.1图书馆网络设备、服务器及存储设备均是学院的固定资产,部分托管在教育技术中心,技术部主任作为其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全权负责管理使用。


3.2应派专人定期到教育技术中心机房检查设备是否能正常使用,及时处理发生的问题,保证本馆网络的稳定运行和各类服务器、存储设备的正常使用。


3.3对设备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与供应商保持联系,遇到重大故障要尽快恢复设备的正常,保证图书馆日常业务的运作。


3.4有计划对网络设备、服务器和存储设备进行添置和更新,应有完备的使用、维修、更新记录。


4、管理软件的使用管理规定:


4.1图书馆购买的文献管理系统、各种电子资源使用软件均是学院的固定资产,任何人不得擅自解码盗用或非法转让他人。


4.2对各类管理软件的使用密码应由专人妥善保护,对各种系统数据库每日都有自动备份,并有相适应的异地计算机备份或刻录备份。


4.3应定期对管理软件进行维护与升级,如遇重大问题,应及时与管理软件供应商联系,并尽快排除故障,确保图书馆各项业务的正常运行。


5、其它各类设备的使用管理规定:


5.1消防设备由本馆兼职资产员负责跟踪,定期联系保卫处予以安全检查,对故障和维修应有书面记录。


5.2防盗仪、打印、复印、扫描等设备均由技术部统一管理、维护,在保修期内通过采购部门联系商家维护,保修期后出现使用故障,统一报学校总务处维修。


 

勤工助学工作管理规定


1、图书馆按照学校规定、根据工作需要申报勤工助学岗位数量。为了保证勤工助学学生有一定的学习时间,应控制每个学生月工作时数不超过40个小时。


2、图书馆将岗位需求数量及用人要求报学校领导审批,再由学生处推荐家庭生活困难的学生到图书馆(原则上推荐欠缴学费的学生,毕业班学生不予推荐)。图书馆应对勤工助学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和职业指导以及业务岗位培训,试用一个月,合格者留用,不合格者退回学生处。


3、勤工助学学生正式上岗须与图书馆签定服务协议书,至少服务半年以上。如因个人原因要求退岗者,必须提交书面申请给本馆勤工助学的管理老师签署意见,报馆长办公室签批后转学生处,由学生处派遣新的人员接岗后方可退岗。擅自离岗者,图书馆将在其当月服务工时中扣除2个小时(16元)以做违约处罚。


4、所有勤工助学学生在规定的工作时段必须认真履行图书馆各岗位的管理规定,按时上下班并在借还服务台的考勤表上签到。


5、勤工助学学生应按各岗位安排的上班时间准时到岗,如遇特殊情况需调班者,必须事先与负责老师联系,妥善安排好替班人员。


6、图书馆根据学生的考勤签到表,每月按时统计工作时数,对每月满40小时的按300元计酬,由负责老师汇总报送学生处勤工助学中心,由该中心具体负责勤工工资的审批、发放。


7、图书馆每学期对勤工助学学生按优、良、合格、不合格进行等级考评。其中,优秀比例为25%。考评情况报学生处备案,作为每学期学生处评优工作的参考。


8、对敢于制止不文明阅读行为、能及时抓住撕页、偷窃者,使图书馆资产免受损害的勤工助学学生,图书馆及时给予通报表扬。


9、对于利用工作之便夹带图书馆任何报刊、图书及其它物资设备的勤工助学学生,一经核实,报学生处按学院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10、勤工助学学生应主动成为图书馆的义务宣传员,将图书馆的管理规章制度告知周围的同学,共同维护图书馆的文明阅读环境。


勤工助学学生应自觉遵守本馆其它一切规章制度,在工作之余充分利用馆藏各类文献资源,勤奋、刻苦、乐观、向上,力争成为自强自立、学习优秀的标兵。如果学习成绩有不合格者,图书馆予以退岗。


 

志愿者服务管理规定


1、图书馆在开放时间可接受学生以个人名义加入图书馆志愿者组织。


2、图书馆根据工作岗位的需要,对自愿报名者进行培训上岗。


3、志愿者工作分为日常业务小组、自主学习中心小组和宣传策划小组。日常业务小组负责配合馆内各业务部门完成基础业务工作;自主学习中心小组负责晚间自主学习的组织与记录;宣传策划小组负责配合馆内各种宣传及读书活动的开展。


4、志愿者根据负责老师给予的岗位分配,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负责志愿者管理的老师处登记,并按各岗位的工作职责完成所承担的工作任务。


5、每个志愿者每周至少到馆工作2小时,连续工作满一个学期且工作时间累计达32小时,可获得图书馆加盖公章的志愿者工作证明。所有符合条件的志愿者学期末可参与图书馆志愿者评优,评优结果报学生处备案,并可获得学生处给予的综合素质测评加分。其中,合格志愿者加0.5学分,优秀志愿者加1学分,十佳志愿者加2学分。


6、每学期累计工作达20小时的合格志愿者可借书25册,借阅期限与普通学生读者一样。


每学期合格志愿者奖励电子阅览区域免费上机时间20小时,优秀志愿者奖励30小时,十佳志愿者奖励40小时。可累计使用至毕业,未使用完的时间在毕业离校时统一清零。


7、志愿者学生有责任成为图书馆的义务宣传员,敢于制止一切不文明的阅读行为,并将图书馆的管理规章制度告知周围的同学,共同维护图书馆的文明阅读环境。


8、以上管理办法报学生处备案,图书馆在学生处的大力支持与配合下,鼓励学生参加志愿服务,接受职业道德教育,积累社会实践经验。


 

有偿服务收费标准


本馆根据粤价【2007】186文规定,对部分服务项目实行有偿服务,读者使用一卡通充值,通过IC卡缴费。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1、为方便读者复印资料及使用馆内不外借文献资料,图书馆提供有偿复印服务,收款标准为:A4纸0.1元/面。


2、存包柜只提供当天的免费使用。读者如因考研、考证、课题研究等特殊原因,需使用书包柜阶段性存放资料,可到借还台办理临时租用手续,登记租用日期,按实际使用天数实行IC卡收费,每天0.10元。


3、图书馆电子阅览区域为全校师生提供快速、方便的数据库检索及internet信息查询等服务。读者使用一卡通账号和密码登录,实行刷卡上机,收费标准为1.5元/小时。


 

安全防范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图书馆作为学校重要的文献信息资源中心,不仅收藏大量的纸质文献,还拥有书架、阅览桌、阅览椅、电脑等大量物资设备,同时,也是师生读者出入频繁、人流集中的公共场所。因此,安全防范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非常重要,各业务部门应予以高度重视。为了确保图书馆内读者及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最大程度的减少馆内资产损失,图书馆特制定安全防范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具体内容如下:


1、安全防范:


1.1馆长为本单位安全防范第一责任人,馆长助理协助馆长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各业务部门主任负责部门内的安全防范。


1.2日常门锁、窗户、电源、水源的管理是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的基础。晚班及节假日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检查门锁、窗户、电源、水源后,再锁好门,离开前仔细推拉门锁,以确定牢固后方可离开。


1.3任何人在馆内任何地方发现烟头、明火,应及时处理并汇报馆领导;发现电源、水源、门窗、消防设备损坏,必须及时报修,以杜绝任何安全隐患。


1.4夏天暴雨季节,各部门应按照学院统一要求,下班后拔下电脑、电子设备的电源插座,以避免雷击造成的财产损失。


1.5寒暑假及节日长假闭馆期间,各部门主任必须亲自检查辖管区域的门窗、电源、水源,确保无任何安全隐患,并在馆领导检查后,方可离馆。


1.6假期馆领导、各业务部门主任都必须保持手机开通,以方便随时处理馆内可能出现的任何紧急状况。


1.7应向读者积极宣传安全防范常识,每学期与保卫处合作举办一次紧急疏散演习,以确保突发事件时馆内人员的安全撤离。


2、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2.1地震、火灾、雷电等各类自然灾害发生时,馆长为总指挥,馆领导与各业务部门主任均为应急处理的负责人。


2.2各部门负责用以紧急疏散的钥匙,应贴上标签悬挂在办公室最明显处,以便紧急状况发生时,可以迅速打开备用安全门,指挥人员安全疏散。


2.3文献编目部主任负责指挥第二借阅书库人员有序撤离,并迅速打开走廊一侧的所有门和窗户,在工作人员的配合下,有序疏散人员。


2.4读者服务部主任负责指挥第一借阅书库的人员有序撤离,并迅速打开正门的所有边门,尽量引导读者从正门疏散。


2.5信息技术部主任负责指挥读者自修室的人员疏散,应迅速打开门和走廊一侧的窗户,指挥全部人员从靠近大门的主楼梯疏散,从大门离开。


2.6参考咨询部主任负责指挥报刊阅览室的人员疏散,应迅速打开门和走廊一侧的窗户,指挥全部人员从馆办公室门旁的楼梯疏散,从该楼梯旁的侧门疏散人流。


2.7因二楼洗手间旁边的楼梯口下面没有安全门,由馆长助理负责此楼梯口,只能用于疏散洗手间和休闲区域的少数人,严禁大量人群从该楼梯疏散。


2.8紧急疏散人群时,各岗位工作人员应积极配合指挥者的工作,帮助维持秩序,避免拥挤造成人员摔伤,发生踩踏事故。


2.9人员疏散后,还有充分时间,各部门可以迅速指挥人搬运电脑、电子设备和其它有价值的物品,以最大程度的降低财产损失。


2.10馆内所有工作人员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应以读者的安全为第一责任,必须在读者撤离后才能考虑自身的安全脱离。


 

公共卫生管理条例


1、图书馆是师生员工阅读文献、获取信息的重要公共场所,进馆读者均有义务共同维护图书馆环境的干净整洁。


2、为了保证阅览环境的干净整洁,图书馆员工每天必须提前十分钟到岗,完成包干区域和办公室的卫生清洁工作。馆务委员会定期对包干区域和办公区域进行卫生检查,检查结果纳入员工日常岗位绩效考核中。


3、由于图书馆是人流较为集中的场所,开馆期间工作人员必须及时打开窗户,保证通风良好。


4、图书馆为方便读者,在二楼配备直饮水机一台,由物资设备处负责定期检查并更换过滤芯,以保证饮用水的卫生达标。


5、图书馆主楼地面和洗手间卫生由学院总务处派专人进行循环保洁,其工作检查由总务处负责。读者使用馆内洗手间,应自觉冲洗,并将纸巾丢弃在纸篓内,以保持下水道畅通。


6、读者进入图书馆内须保持安静,禁止大声喧哗,减少一切噪音。应自觉将手机设为振动,穿高跟鞋者应自觉放轻脚步,携带金属或电子产品经过防盗仪应主动将这些物品放在前台,避免防盗仪频繁报警造成噪音。


7、读者进入图书馆内须自觉维护环境清洁,不得随地吐痰以及乱扔纸屑、果皮、饮料瓶等,严禁在阅览区内用餐。


8、注意防火安全,严禁在馆内吸烟,严禁携带违禁物品入馆,严禁触碰大楼内任何消防设施。违者纪律处分,造成事故,追究责任。如遇紧急情况,请服从工作人员统一指挥,有秩序的安全疏散。


9、图书馆为开放式格局,所有读者均可自由出入馆内任何区域。因此,对违反任何卫生管理条例的行为都有制止和举报的义务。


10、读者进入图书馆应自觉遵守图书馆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协助工作人员共同营造良好的阅读环境。